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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通改革:近九成已运营高速公路取得产权证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8-12-29 07:21:42

  中新网太原12月27日电 (任丽娜)山西省的交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传来消息称,该厅创新登记发证程序,积极推进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近九成已运营高速公路取得产权证书。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5日,已运营高速公路总占地面积473294.10亩,已取得产权证书面积425278.20亩,占已运营高速公路面积的89.85%,正在确权办证面积48015.90亩,占已运营高速公路面积的10.15%。朔州高速公路分公司大新段山阴县境内主线于12月25日取得310.96公顷(约4664.39亩)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鉴于高速公路具有跨越多个行政区范围的特点,为规范登记和便于管理,山西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以“一路一县一证”为原则。高速公路穿越市辖区的,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由市级负责,坚持“一路一市一证”的原则,并积极探索在山西本省管辖范围内“一路一省一证”的登记模式。

  据了解,高速公路申请主体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实际享有路产路权,申请主体与批准供地文件主体不一致的,由省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以正式文件确认。高速公路不动产权籍调查要简化手续,充分利用已供地图件资料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对高速公路及有关设施界址均在供地批准范围之内的,按供地界址认定,不再重新进行土地权属调查。对于施工过程中位置发生变化,但高速公路沿线相邻权利人已经按照实际界址重新进行权属界址调查,且总面积不超过供地面积的,可利用重新签字盖章的权籍调查成果进行土地权属界址确认。

  高速公路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向所在地的市或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除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要求提供一般性材料外,申请人办理首次登记时还需提供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今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报批开辟“绿色通道”,随报随审随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用地报批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新提交的、资料齐全高速公路不动产登记申请,全省各级登记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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